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64號
新華社客戶端 2023-08-21 17:12
新華社北京8月2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64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 李強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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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
(編輯:羅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