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祖亮認為,人大代表的首要職責是推動立法修法
作為農業界選出的代表,他長期關注農村建設、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等“三農”問題。先后就農田水利建設、現代漁業、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漁民直補、良繁補貼、魚池改造、水域灘涂登記流轉、水產品加工與流通、新農村建設、農業資源資本化、農村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針對以往的農業政策關注農業社會資源多,關注農業自然資源綜合優勢少的情況,羅祖亮深入調研,并結合自己長期在這一領域的工作體會,專門向全國人大提出議案。他認為,未來徹底改變農業落后面貌的機會,將來自對土地為核心的生產資料要素的改革。因此,要對農業生產資源中土地、林地、水面、草地等登記確權,抓緊制定其使用權流轉辦法,在《物權法》的框架下確定其使用權證的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性質,允許通過出租、出讓、轉讓、抵押等方式,獲得或利用相應資源,切實保障農民利益,進一步提高農業資源利用效益。他的這一建議得到全國人大的重視,并予以認真研究。
2010年3月,他先后向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提出建議,對漁民實行直補政策、實行魚苗良繁補貼,這些建議都得到很好落實,一大批生活困難的漁民上岸定居、安居樂業。
2012年全國兩會期間,針對環洞庭湖區橫跨鄂中南和湘北地區,具有自然資源的同構性、環境功能的整體性、產業結構的相似性和社會文化的同源性的特點,羅祖亮又與湖南團的代表一起,提出設立“環洞庭湖生態經濟圈”的建議。
重點關注經濟領域的發展
金融、財稅、實體經濟、城鄉建設與管理、國家經濟戰略、政府監管、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等,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羅祖亮密切關注的重點領域。
切實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難題,加強支持中小上市企業再融資,防止貨幣緊縮政策傷害中小企業;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有效防范金融風險;重視和應對中國實體經濟“空心化”,激發民間資本投資活力;進一步降低企業稅負、激發企業活力;梳理房地產調控政策、改善房地產宏觀調控方式,堅決遏制地方政府助推房價上漲,降免商品房交易稅費、積極有效去庫存;加強白酒產業準入監管、杜絕毒酒假酒事件發生;推進綠色出行,加強水源地保護,注重生態修復和大水面生態治理……10年來,羅祖亮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堅持不懈,大聲疾呼。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旨在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但由于出臺于上世紀90年代,一些條款已難適應形勢發展。羅祖亮從12個方面提出修改建議,包括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放寬對商業銀行跨業經營的限制、放寬對商業銀行業務范圍的限制、加強對金融市場主體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建立和規范金融機構與金融產品的風險隔離機制等。全國人大法工委、中國銀監會法規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專門就商業銀行法的修改登門聽取羅祖亮的意見,認為他的建議經過了認真調研和思考,真實反映了企業界和民間的呼聲,并表示會認真研究,以促進商業銀行法的修改工作。
(編輯:羅會清)